
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发证部门主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共同负责,这些部门分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培训、考试、认证等工作进行监管和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资格认证的主要管理部门,该部门负责制定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职业技能标准,组织编写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教材,组织实施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培训工作,并对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可以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相关法规政策,家庭教育指导师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对家庭教育指导师的注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职业素质和服务质量。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家级的认证认可机构,负责对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职业资格进行认证,在家庭教育指导师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培训和考试后,可以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职业资格认证,经过认证合格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将获得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认证证书。
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发证部门主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共同负责,这些部门各自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培训、考试、认证等工作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家庭教育指导师具备专业的职业素质和能力,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家庭教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