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目录导读:
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教育学、心理学、家庭教育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家庭教育事业,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备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熟悉家庭教育的理论和方法,具备一定的家庭教育指导实践能力。
5、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能够关注学生的成长需求,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6、具备一定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家庭教育工作者、家长、学生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专业培训要求
1、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班,取得结业证书。
2、通过国家或地方举办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
3、在家庭教育指导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积累丰富的家庭教育指导经验。
实践要求
1、至少完成一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教育咨询、家庭教育规划、家庭教育干预等。
2、能够关注学生的成长需求,为家长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建议。
3、能够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在家庭教育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能够关注家长的教育观念和方法,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继续教育要求
1、定期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班,更新家庭教育知识和技能。
2、关注家庭教育领域的最新动态和研究成果,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3、积极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实践活动,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
4、参加国家或地方举办的家庭教育培训课程,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其他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2、保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学生、家长和学校的隐私信息。
3、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不得有损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声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