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目录导读: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当于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文化程度。
3、无不良品行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一定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对家庭教育工作有浓厚兴趣,愿意为家庭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专业条件
1、具有家庭教育或相关专业背景知识,如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
2、熟悉家庭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一定的教育实践经验。
3、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家庭教育中的实际问题,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4、关注家庭教育领域的新动态、新理念,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
5、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能够撰写家庭教育指导方案、案例分析等。
培训与考试
1、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课程,完成规定的学时要求。
2、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3、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完成证书颁发程序。
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尊重家长和学生,关爱生命,关注成长,传递正能量。
3、保护家长和学生的隐私,不泄露个人信息。
4、不从事有损家庭教育声誉的活动,不接受家长和学生的贿赂。
5、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作弊、不抄袭,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持续发展与进修
1、积极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研讨会等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2、关注家庭教育领域的新动态、新理念,不断更新知识体系。
3、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家庭教育经验和做法,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4、积极参加学校、社区等各类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5、为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