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目录导读:
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具有较高的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3、具有一定的形象设计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形象设计工作;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技术;
5、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客户、同事等进行有效沟通;
6、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独特的形象设计方案;
7、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学历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形象设计、美术、广告设计等相关专业;
2、有形象设计师从业经验者,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工作经验要求
1、具有形象设计师相关工作经验者,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
2、无经验者,需在形象设计行业积累一定工作经验后申报。
专业技能要求
1、熟练掌握Photoshop、Illustrator、CorelDRAW等平面设计软件;
2、熟悉色彩搭配、版面布局、字体选择等基本设计原理;
3、能够独立完成企业VI系统设计、产品包装设计、广告宣传画册设计等工作;
4、具备一定的手绘功底和摄影技巧,能够根据需求进行插画创作;
5、了解时尚潮流和行业动态,具备较强的市场分析和判断能力。
作品展示要求
1、提交个人形象设计作品集,包括但不限于logo设计、VI系统设计、广告宣传画册设计等;
2、作品集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创新性,能够体现申请人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水平;
3、作品集数量不少于10件,且均为近两年内完成的作品。
其他要求
1、申报者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者需参加形象设计师资格认证考试,考试成绩符合合格标准;
3、申报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