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目录导读:
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医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5、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中医养生学专业知识考试;
6、具有规定的实践经验。
执业范围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中医养生学的临床、教学、科研工作;
2、中医医院:在中医医院从事中医养生学的临床、教学、科研工作;
3、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在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从事中医养生学的临床、教学、科研工作;
4、保健机构:在保健机构从事中医养生学的咨询、服务、培训等工作;
5、其他依法设立的中医药服务场所。
实习与考核
1、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应当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者中医医院进行为期一年的规范化培训;
2、培训期满后,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中医养生学专业知识考试;
3、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医养生学执业证书。
继续教育
1、取得中医养生学执业证书后,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2、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取得相应的学分;
3、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或者未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的,其执业证书有效期届满时将被注销。
其他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2、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3、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积极推广中医药养生知识,提高公众健康意识;
4、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定期报告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