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全科诊疗师证是一种专业性较强的证书,它是对从事中医全科诊疗工作的人员进行资格认证的一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持有中医全科诊疗师证的人员可以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中医全科诊疗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医诊所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18〕5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7月1日起,试点地区的中医诊所(含中西医结合诊所)不再使用原《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卫计委令第158号)中的“中医(专长)医师”作为合格证照对应人员,目前持有中医全科诊疗师证的人员在试点地区不能开诊所。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除了持有中医全科诊疗师证外,开设诊所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和要求,如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场所和设备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