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营养师资格证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分别如下:
- 四级公共营养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三级公共营养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 二级公共营养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 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一级公共营养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扫一扫加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号,添加朋友,粘贴微信号,搜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