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师是2005年10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四批正式发布的11个新职业之一,2005年12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425号文件《关于同意将医疗救护员等2个新职业纳入卫生行业特有职业范围的函》将健康管理师列为卫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归入原卫生部进行管理。
报考条件如下:
- 拥有医药卫生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无需工作年限要求。
- 具备非医药卫生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并完成三级健康管理师的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 医药卫生专业中专学历,需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完成三级健康管理师的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