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心理咨询师证书样本盖章要求
本证书为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心理咨询师培训合格证书。
本证书编号为:(由颁发单位填写)
1、姓名:(由颁发单位填写)
2、性别:(由颁发单位填写)
3、出生日期:(由颁发单位填写)
4、身份证号:(由颁发单位填写)
5、联系电话:(由颁发单位填写)
6、电子邮箱:(由颁发单位填写)
7、通讯地址:(由颁发单位填写)
8、职业:(由颁发单位填写)
9、学历:(由颁发单位填写)
10、毕业院校:(由颁发单位填写)
11、专业:(由颁发单位填写)
本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内,持证人可继续参加中科院心理研究所举办的心理咨询师后续培训,以更新知识和技能,逾期未参加后续培训的,证书将自动失效。
本证书可作为持证人在心理咨询领域从事专业工作的有效凭证,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认可度,持证人可在心理咨询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开展心理咨询服务。
1、本证书应加盖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公章,以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2、证书上的信息应与持证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相符,如有变更,应及时向颁发单位申请更正。
3、证书应妥善保管,如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颁发单位申请补办或换发。
1、本证书仅作为持证人在心理咨询领域的专业凭证,不能替代法律法规对心理咨询行业的其他要求。
2、持证人在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尊重客户隐私,维护客户权益。
3、本证书的颁发和使用,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