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证是由国家建设部与人事部共同组织的考试,该考试包括如下四个科目:《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和《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在《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房规〔2021〕3号)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