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工证是由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后颁发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川省护理员培训鉴定工作由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四川分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培训内容、时间和具体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培训后由四川分中心统一组织参加国家每年4月与11月份举办的两次职业鉴定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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