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资格证补办程序是指在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的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办理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的过程,这个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人自发现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之日起,应立即向原发证单位报告,并填写《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户口簿复印件等,以便核实个人信息。
2、原发证单位在接到申请人的补发申请后,应对其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补发手续;审核不通过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补发,并说明原因。
3、申请人在原发证单位审核通过后,需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可领取新的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
4、新领取的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应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原证书作废,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5、申请人在领取新的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后,应将其存入个人档案,以备日后查询和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补办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操作流程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为准,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的补办费用也因地区而异,一般在100-300元之间。
公共营养师资格证补办程序是一个相对简单的过程,但申请人仍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确保补办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此过程中,申请人应保持积极的态度,配合原发证单位的工作,以便尽快完成补办手续,也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防止遗失或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