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家庭教育理论知识:这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家庭教育的基本理论、方法和策略的掌握程度,包括家庭教育的基本概念、目的、原则、特点、功能等;家庭教育的理论体系,如行为主义、认知主义、社会学习理论等;家庭教育的方法和策略,如亲子沟通、情绪管理、行为塑造等。
2、家庭教育实践技能:这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在实际家庭教育过程中运用理论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家庭教育的实践操作,如制定家庭教育计划、组织家庭活动、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等;家庭教育的评估与反馈,如对孩子的行为表现、学习成绩、心理状况等进行评估,并给予适当的反馈和指导。
3、家庭教育心理学知识:这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家庭教育过程中涉及的心理学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包括儿童发展心理学、儿童认知发展心理学、儿童情感发展心理学等基本原理;家庭教育中常见的心理问题及其解决策略,如孩子的自我认知、自尊心、自信心、同伴关系等。
4、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这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家庭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家庭教育的法律规定;家庭教育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如家长的权利和义务、学校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等。
5、家庭教育伦理道德知识:这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家庭教育伦理道德的认识和遵守程度,包括家庭教育中的伦理道德原则,如尊重孩子的人格尊严、关爱孩子的身心健康、遵循教育规律等;家庭教育中的伦理道德问题,如家长过度溺爱、体罚孩子、侵犯孩子隐私等。
6、家庭教育资源整合与利用:这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如何有效地整合和利用各类资源的能力,包括家庭教育的信息资源,如书籍、网络、专家讲座等;家庭教育的社会资源,如社区服务、社会组织支持等;家庭教育的物质资源,如教材、用品、场地等。
7、家庭教育研究与创新:这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家庭教育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的认识,以及提出具有创新性的家庭教育方案的能力,包括家庭教育的研究方法,如观察法、访谈法、实验法等;家庭教育的研究课题,如家庭教育中的性别差异、家庭教育与心理健康等;家庭教育的创新方向,如个性化家庭教育、科技手段在家庭教育中的应用等。
通过以上七个方面的内容,中级家庭教育指导师证考试旨在全面考核考生的家庭教育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心理学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伦理道德知识、资源整合与利用能力和研究与创新能力,以确保考生具备较高的家庭教育指导水平和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