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12月8日国务院决定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包括质量工程师考试,2023年3月5日,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中提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已经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清理,不再颁发新的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