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案:您需要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说明中级农艺师证丢失的情况,公安机关会为您开具《丢失证件报案回执》。
2、登报声明:在取得《丢失证件报案回执》后,您需要在报纸上刊登丢失声明,声明丢失的中级农艺师证作废,声明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证书编号、证书类型等信息,声明需连续刊登至少两期,具体要求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3、提交补办申请:在登报声明后的一个月内,您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或人社局提交补办申请:
(1)《丢失证件报案回执》;
(2)刊登过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4、审核: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或人社局会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您将获得补办中级农艺师证的通知。
5、领取补办证书:在收到通知后,您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领取补办的中级农艺师证,领取时需缴纳一定的工本费。
1、《丢失证件报案回执》:由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用于向农业主管部门或人社局说明中级农艺师证丢失的情况。
2、刊登过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需在当地报纸上连续刊登至少两期,以证明中级农艺师证已作废。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核对您的个人信息。
4、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用于制作补办的中级农艺师证,照片要求清晰、背景为白色,规格为二寸或一寸。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用于核实您的职业资格,具体要求请咨询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或人社局。
1、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否则可能影响补办手续的办理。
2、请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以免影响补办进度。
3、补办中级农艺师证所需工本费因地区而异,请提前了解当地收费标准。
4、补办后的中级农艺师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请注意保管好个人证件,以防再次遗失。